班(支)委会职责

2016-06-08 16:01:22 来源: 被阅读17272次

班(支)委会在班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班(支)委会由班长(支部书记)、副班长(副书记)、学习委员、生活委员和各学习小组组长、副组长组成,是联系研究生部、班主任和研究生学员的纽带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组织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;根据在职研究生教育特点,开展班级(支部)活动;了解和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,加强班级(支部)建设。

二、班(支)委负责班(支)委会的全面工作,召集和主持班(支)委会会议,抓好班级的思想、学习、纪律、生活、文体等各项工作。

三、学习委员负责了解和掌握学员学习情况,及时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反映学员对教学工作的要求,组织好自学和研讨。

四、生活委员负责面授期间的生活服务工作。

五、组长、副组长负责小组全面工作,抓好小组的思想、学习、纪律、生活、文体等活动。面授期间,负责收缴本组作业,了解和掌握本组的学习情况,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;非面授期间,定期联系本组学员,督促自学,组织好小组的学习、交流和研讨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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